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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有哪些标准要求?
高标准农田指的是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那么我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具体有哪些标准要求?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指的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及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整治活动。具体建设标准如下。
  1、一般规定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2)应科学合理开展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田间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合理布置耕作田块,保持各项工程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田间基础设施配套齐全。
  (3)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指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设施占地面积与建设区总面积的比例。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应不高于8%。
  (4)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别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别。
  (5)基础设施使用年限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各项基础设施工程正常发挥效益的使用年限。基础设施使用年限不应低于15年。
  2、土地平整工程
  (1)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排需要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措施。包括耕作田块修筑工程和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
  (2)应合理规划田块、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
  (3) 耕作田块指由田间末级固定沟、渠、路等围城的土地平整基本单元。耕作田块规模应根据地形条件、耕作方式、作物种类等综合确定,平原区北方不宜低于200亩、南方不宜低于100亩,丘陵山区耕作田块规模可适当减少。
  (4)应实现田面平整,水田格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3cm;水浇地畦田内田面高差应小于±5cm。
  (5) 耕作层土壤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08)的规定,影响作物生长的障碍因素应降到最低限度;应加强耕作层的保护,耕作层厚度应达到25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50cm以上。
  (6)地面坡度为5°~25°的坡耕地宜修建梯田,梯田化率不应低于90%。
  (7)土地平整形成的田坎应有配套工程措施进行保护,宜因地制宜地采用土坎、石坎、土石混合坎或植物坎等保护方式。
  3、灌溉与排水工程
  (1)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喷微灌工程、排水工程、渠系建筑物工程、泵站及输配电工程。
  (2)水资源利用应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为辅,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禁止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进行灌溉。
  (3)水源配置应综合考虑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因素,宜采用蓄、引、提、集相结合的方式。
  (4)应根据灌溉规模、地形条件、田间道路、耕作方式等要求,合理布置各级输配水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 50363-2006)的规定。
  (5)排涝标准应满足农田积水不超过作物最大耐淹水深和耐淹时间,应由设计暴雨重现期、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确定。旱作区农田排水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d~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宜采用10年一遇,1d~3d暴雨3d~5d排至作物耐淹水深。
  (6)地下水位较高和土壤盐碱化地区,排水标准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的规定。
  4、田间道路工程
  (1)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业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需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田间道和生产路。
  (2)田间道的路面宽度宜为3m~6m,生产路的路面宽度宜为3m以下。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田间道的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
  (3)田间道路通达度指集中连片田块中,田间道路直接通达的田块数占田块总数的比率。平原区应达到100%,丘陵区不应低于90%。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1)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指为保障土地利用活动安全,保持和改善生态条件,防止或减少污染、自然灾害等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包括农田林网工程、岸坡防护工程、沟道治理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
  (2)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应与田、路、渠、沟等有机结合。农田防洪标准应采用以乡村为主的防护区防洪标准,重现期应为10年~20年一遇。
  (3)农田防护面积比例指通过各类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建设,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农田总面积的比例。农田防护面积比例不应低于90%。
  6、 其他工程
  除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外的工程,其技术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