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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西宁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116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宁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

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17230号),为有序推进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确保任务指标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践行“两个绝对”,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诚实践者,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四个扎扎实实”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城市、建设幸福西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科学划定,划优保优。在坡度15度以下,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水土资源条件和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具有种植传统,近三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内,划定小麦、青稞生产功能区和油菜生产保护区,将已经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两区”。

  ——精准落地,建图入库。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图件、数据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田头地块,明确地块面积、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和土地流转情况等信息,统一编号,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

  ——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粮油生产大县、保粮油生产优势区、保粮油产能,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粮油作物与经济作物、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优惠政策和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油生产。

  ——健全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两区”建设和管护,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二、目标任务及划定要求

  (一)划定任务

  我市“两区”划定总面积70万亩,三县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

  1.粮食生产功能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37万亩,其中小麦35万亩,青稞2万亩。大通县、湟中县、湟源县为小麦生产功能区,面积分别为18万亩、15万亩、2万亩;湟源县为青稞生产功能区,面积2万亩。

  2.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面积33万亩,全部为油菜,大通县20万亩、湟中县13万亩。

  (二)划定要求

  1.细化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根据省上下达的划定任务,三县要综合考虑当地实际,尽快将划定任务分解到乡镇、村。

  2.以优势产区的生产乡镇为重点区域。以小麦、青稞、油菜生产优势区乡镇为重点,率先开展划定工作,确保划优、划实、划到位,带动划定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3.建立“两区”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县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将具体地块表明“四至”及拐点坐标,统一编号,建档立卡,登记造册,上图入库,建立电子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三)建设任务

  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100%,优新品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明显下降,耕地质量显著提高,农业生态环境切实改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较为完善,小麦、青稞生产基础更加稳固,油菜供给水平保持稳定,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的现代化“两区”。

  三、划定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1月至2月)

  1.制定方案(20181月)。制定印发全市“两区”划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并及时上报省农牧厅、省国土厅和省发改委备案。三县政府按照市上工作方案,加紧制定细化本地“两区”划定实施方案,1月底前报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习培训(20182月)。按照省上统一安排分层次组织、参加“两区”划定技术培训班,使“两区”划定技术人员准确掌握划定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熟练掌握有关规程、硬件设备、软件操作,为“两区”划定提供技术保障。

  (二)全面划定阶段(20182月至10月)

  1.收集资料(20182月至4月)。收集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最新0.2高分辨率影像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国有农牧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等成果的图件、数据库、文本及说明等基础资料,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在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的情况下,为精准划定提供支撑。

  2.摸底调查(20183月至4月)。以全省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为基础,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数据,采取内业分析和外业核查方式,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四至”清晰的耕地,综合确定初步划区范围和划定面积。已经列入退耕还林还草、因生产建设或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不能恢复耕种的耕地、受重金属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较严重且未列入治理规划的耕地不得划入“两区”。

  3.核实举证(20185月)。三县按照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禀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为基础,将“两区”面积细化分解到乡镇、村,初步确定“两区”的片块和地块边界。根据综合分析判断情况,确定重点核查区域,开展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全面掌握片块内农业基础设施状况和作物类型等相关信息,并登记造册。

  4.开展划定(20186月至8月)。三县要严格按照全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工作流程,按照省上统一招标安排,由中标的测绘单位在各自范围内同时开展划定工作,叠加相关规划成果,通过人工研判和综合分析,对片块和地块赋予预编码,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制成划定工作底图。工作底图与实际存在偏差的,核实后予以修改,确保划定的片块和地块图、数据、实地一致。对外业调查核实成果进行整理,面积量算,逐级汇总,编制分布图,形成纸质图件和公示公告材料。

  5.公示公告(20189月)。将公示公告材料交由乡镇(场)、村(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划定涉及的村(场)内进行张榜公告公示。对提出异议的,中标单位要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国有农牧场等在公示公告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

  6.设立标牌(20189月底前)。三县对“两区”划定成果统一设计标志牌、界桩。标志牌标明“两区”类型、编号、面积、建成年份、建设地点、建设与管护单位、责任单位和立牌单位,并标注“两区”标识。“两区”标志牌一经建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毁或者擅自改变。

  7.成果入库(201810月)。划定的“两区”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三县“两区”数据库等电子信息统一报市“两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级“两区”划定成果纸质资料信息以及电子信息报省“两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成果上报阶段(201811月至12月)

  1.检查验收(201811月底前)。“两区”划定数据库质量检查验收采取内业审核、内业检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县级自验、市级初验、省级验收的程序,开展数据资料和图件质量检查。检查验收按照每个县不低于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5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按照本行政区不低于划入“两区”农田总面积5%的比例进行。重点检查划定地块以及相关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成果汇交(201812月底前)。“两区”划定以乡镇级为基本单元,在2018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衔接,由县政府统一向市级“两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级和所属乡镇“两区”划定任务完成进度和划定成果。市“两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上报数据库进行质量检查,并汇总有关文档、电子数据等资料,经市“两区”划定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上报省“两区”划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两区”划定重大决策部署、工作协调、检查落实,建立综合协调机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两区”划定日常工作。三县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做到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落实、经费到位,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划定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和专人联络,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和成员单位联席会,打破职能条块,协同配合作战,在调取土地二调、集体土地确权等涉密数据与图纸时,一律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随用随调。

  (二)明确责任分工。县、乡(镇)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两区”划定工作。三县政府要对“两区”划定、建设和管理负总责,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农牧局要牵头开展划定工作,负责方案制定、任务下达、经费争取、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市农牧和国土部门按照省上要求和考核办法,进行划定工作的督查、验收、考核,配合技术支撑单位做好上图入库工作。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衔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市县财政要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整合,优化使用方向,用足用好中央、省级资金,县级财政要安排“两区”划定工作经费,保障工作正常开展。水务、统计部门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三)抓好督导宣传。建立“两区”划定工作定期上报制度,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由农牧部门牵头,实行每月末逐级报送制,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负责向省农牧厅报送“两区”划定进展情况,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市农牧和扶贫开发局、市国土局、市发改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适时赴三县开展专项督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宣传,营造有利于“两区”划定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宣传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典型。

  (四)完善工作机制。三县要高度重视“两区”的农业科技进步,加快提高“两区”农业科技装备水平。大力推进建管机制创新、经营主体创新和支持政策创新,促进农业资源合理利用与绿色生态保护的农业补贴政策体制和经营运行机制,推进“两区”农业保险工作。研究建立“两区”工作成效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两区”划定、建设、管护关键环节的考核,要将“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纳入地方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中,并建立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